奇数、偶数、质数、合数、自然数、整数、实数、复数、有理数、无理数等。
数是一个用作计数、标记或用作量度的抽象概念。根据数的不同性质,可将数分为很多种类,包括根据数的不同性质,可将数分为很多种类:
1、奇数和偶数:整数中,能被2整除的数是偶数,不能被2整除的数是奇数。
2、质数:又称素数,有无限个。定义为在大于1的自然数中,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不再有其他因数。
3、合数:合数指自然数中除了能被1和本身整除外,还能被其他数(0除外)整除的数。与之相对的是质数,而1既不属于质数也不属于合数。最小的合数是4。
4、自然数:我们把0、1、2、3、4……等全体非负整数组成的数称为“自然数”。
5、整数:把1、2、3…9、10向前扩充得到正整数,把它反向扩充得到负整数…-11,-10,-9…-2,-1;介于正整数和负整数中间的“0”为中性数;把它们合在一起,叫做整数。
6、有理数和无理数除法运算,如7/11 = 0.636363 …、11/7 = 1.5714285 …,不再是整数,也就是说整数对除法运算是不封闭的。为了使数集合对加、减、乘、除四则运算都是封闭的,就必须增加新的数,如7/11、11/7,为两个整数之比,称为可比数、分数,现在称为有理数。
数分为实数和虚数。实数分有理数和无理数。有理数分为正数,负数和零。有理数也可分为整数和小数。
数是一个用作计数、标记或用作量度的抽象概念。根据数的不同性质,可将数分为很多种类,包括奇数、偶数、质数、合数、自然数、整数、实数、复数、有理数、无理数等。在日常生活中,数通常出现在标记、序列的指标和代码上。随着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,数的范围不断扩大,从正整数、自然数、整数、实数到复数,再到向量、张量、矩阵、群、环、域等不断扩充与发展。为区别起见,人们把实数和复数称为“狭义数”,把向量、张量、矩阵等称为“广义数”。在生活中应用最多的就是有理数的运算,主要是针对有理数的加、减、乘、除。数的最大集合是复数,复数集:实数、虚数
虚数分为:实部不为零的一般虚数、实部为零的纯虚数;虚数没有正负之分;
实数按符号分:正实数、零、负实数
自然数:即正整数,从0、1、2、3、4、5、6..
整数:包含正整数、0、负整数,.-5、-4、-3、-2、-1、0、1、2、3、4、5.
有理数,包含整数及小数(不包含无限不循环小数),通俗理解就是可以写成分数形式的数,所有有理数都可以用分数表示.
无理数:即无限不循环小数,不可以用分数形式表示.如圆周率,根号2等.
实数:实数就是有理数和无理数的统称
复数:复数是指能写成如下形式的数a+bi,这里a和b是实数,i是虚数单位(即-1开方)